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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重生

韩叙无力的趴在课桌上,他终于确定自己穿越回到了三十年前。看着被自己掐出淤青的大腿,韩叙郁闷的想:“穿越的不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小朋友吗?老子人到中年,上有老下有小,穿回来了家人可怎么办?“

然而,穿越毕竟是件严肃的事,不管心里怎么吐槽,韩叙也只能面对现实。强打精神抬起头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老师,还有一帮稚嫩得不像话的同学,他也只能打起精神……走神。

此时的韩叙高一刚入学,学的东西没什么难度,虽然是三十年前的内容,但都是很基础的东西,韩叙看了看老师的板书,刚开始讲幂函数,怎么也提不起心情学习,脑子里不停回想穿越的过程,试图确认真实性。

韩叙上辈子是个非典型学霸,虽说翘课打游戏,上课看小说一样不落,成绩却也是不落前三,高考更是以全省前 50 名的成绩考入清华。毕业后留学美国 6 年,获得高能物理博士学位,之后并没有投身科学研究,而是在华尔街第二大投行做了个量化分析师,也就是俗称的矿工。在高盛做了十多年矿工,年薪高达数百万美金。在纽约结婚生子,儿子已经 10 岁了。

韩叙上辈子正处在人生巅峰,却不料因为美国明尼苏达州一个黑人被警察虐杀,忽然掀起全国性的骚乱,纽约更是重灾区,黑人兄弟到处杀人放火抢劫。韩叙重生之前正在曼哈顿下城区一家杂货店购物,忽然冲进来三个持枪暴徒。一群顾客立马跪了,年轻店员趁暴徒不备,按了报警铃,却被暴徒看见,一枪废了店员一条胳膊,血溅了旁边一个中国妹子一脸,妹子吓得不停尖叫。暴徒又上前让妹子闭嘴,韩叙很想去帮忙安慰一下妹子,免得暴徒冲动伤人,可是手脚酸软,一动也不敢动,继续趴在地上当鸵鸟。

那个暴走劫匪试图拉走嚎哭的妹子,却被另外一个暴徒拦住了,“她什么也没做,你最好别乱来。”暴走劫匪戾气未平,看到韩叙手上的百达翡丽,上去就想撸下来,韩叙吓得想赶紧主动脱下表来送出去,谁知他把手一缩,暴徒却以为他想反抗,毫不犹豫抬手朝韩叙就是一枪。韩叙感觉整个世界忽然慢了下来,眼看着火光亮起,子弹飞出枪膛。

子弹越飞越近,离死亡也越来越近,韩叙一动也不能动,只能眼睁睁看着,精神被死亡恐惧压迫得无比紧张,然后似乎突破了某个极限,整个世界都开始扭曲,再然后韩叙就失去了知觉。

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阔别 30 年的小木床上,韩叙还以为是昏迷过度产生幻觉,于是继续睡去,再醒来还是在小木床上,而且是早上母亲把他叫起来的。韩叙觉得也许这就是个幻觉,可能自己内心深处对过去还有执念,但接下来起床吃饭,再到骑车上学,一切都无比真实,一点也不像梦里的模糊。

直到老师开始上课,韩叙心底里才意识到恐怕不是幻觉那么简单,于是又拼命拧了自己的大腿一下,除了剧痛之外,片刻后还留下一片淤青,但眼前的现实没有一点模糊,仍然清晰如故。韩叙只好试着接受穿越重生这件事。

重生绝对是毁三观的事件,灵魂穿越跟唯物主义体系完全不相容。首先,这违反了时间不可逆原则,也就是俗称的因果定律。其次……因果定律都违反了,基本逻辑根本无所谓对错了,谁的世界观会不坍塌?还需要其次?

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且不去管它,重生之后到底要怎么生活?弥补上辈子的遗憾吗?可是上辈子顺风顺水的韩叙似乎也没什么大遗憾,最遗憾的就是英年早逝吧。铸就辉煌人生?可这也有点不大靠谱,按说重生最大的优势是预知未来,炒个股票买个彩票赌个球什么的应该可以迅速致富,但因果律都可以不靠谱,怎么敢赌那些随机事件仍然会发生?作为用概率赚了十几年高薪的矿工,韩叙对赌q炒股发家的穿越者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
要说开公司创业似乎也不错,但这时候刚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,跟三十年后的中国实在是有天壤之别。此时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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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地区,财富大多掌握在国企和政府手里,整个北山市连个风投机构都没有,跟后世的创业环境截然不同,毫无根基的创业者唯一能干的就是摆摊卖早点。

而且此时韩叙甚至不确定他记忆里的未来三十年到底真实发生过,还是只是一场清晰的梦境。

脑子里正一团乱麻,忽然感觉旁边有人捅了自己一下,韩叙扭头看去,是同桌刘洁。刘洁目不斜视,只是手指在桌子下面指了指前方,韩叙看向讲台才发现代数老师不知何时停了讲课,正盯着自己。

这算是被抓现行了,韩叙笑了笑,坐正听讲。代数老师见他坐正,说道:“大家不要以为考上实验中学就高枕无忧了,实验中学仍然有学习好的学习差的,高考仍然有落榜的。你们费了那么大力气考上重点高中,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,上课要专心听讲。”说完继续讲课。

代数老师很有涵养,没点名批评,苦口婆心的说了两句而已,韩叙却招来了前排七八道鄙夷、愤怒的目光。那是一帮学习狂人,觉得自己被耽误的每一秒钟都会让高考成绩少一分。这也难怪,北山市实验中学在整个北地省排名也在前五,高考一本的升学率超过 90%,跟全国其他疯狂的高中类似,这里的大部分学生都是为高考而生的。

韩叙撇撇嘴,没心情理会那些谴责的目光,挨到下课,依然毫无头绪。这时李恒背着书包走过来,对韩叙道:“不是说好了放学一起去书店吗?你怎么还没收拾好?”

李恒是韩叙的死党,中等身材,白白净净戴着付金丝眼镜,标准的文弱书生。两人在初一时开始一起参加华罗庚数学竞赛结识,高中也一起参加竞赛,后来李恒也考上清华,却没有出国,而是留在国内从政。

韩叙听李恒叫他,才浑浑噩噩地收起书包,跟李恒向新华书店走去。

新华书店在市中心商业街。三十年前的北山市虽然还没有几栋高楼大厦,但得益于老工业区的改革政策和对俄边贸兴起,商业却异常繁荣,两三年的时间,整个市中心开起了七八个大型商场。新华书店就在一个老商场的二层。

李恒找了几本辅导书,又挑了些竞赛题集,韩叙也没心思看书,只是心不在焉的到处转悠。两人转了半个多小时,该买的都买好,结账出门。从书店侧门下楼时,三个学生模样的少年蹲在楼道里,见两人拎着新书从书店出来,围了上来,为首的一个身材高瘦,前额附近的头发染成黄色。

黄毛对两人道:“哥们,有件事求你帮忙,我早上忘了带书包出门,回家怕被我爸揍,你们能不能假装我同学,帮忙去我家,找我妈把书包拿出来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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